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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合肥市土地儲備涉及房產(chǎn)價格評估定點單位
原項目編號:2015FFCZ501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1月25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土地儲備涉及房產(chǎn)價格評估定點單位補充公告 “合肥市土地儲備涉及房產(chǎn)價格評估定點單位”項目(項目編號:2015FFCZ5010)補充公告如下: 1、本項目增加“投標授權書”,格式如下: 本授權書聲明: 公司(工廠)授權本公司(工廠) (投標人授權代表姓名、職務)代表本公司(工廠)參加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合肥市土地儲備涉及房產(chǎn)價格評估定點單位采購活動(項目編號:2015FFCZ5010),全權代表本公司處理投標過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標、參與開標、談判、簽約等。投標人授權代表在投標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本公司均予以認可并對此承擔責任。投標人授權代表無轉委托權。特此授權。 本授權書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投標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本項目只允許有唯一的投標人授權代表,且必須為投標人在職員工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2、投標文件中須附投標人近3個月內(任意一個月即可)為其授權代表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具體可通過下述形式之一: ⑴社保局官方網(wǎng)站查詢的投標人授權代表個人繳費記錄(基本信息查詢界面和五險繳費賬目明細界面)截圖打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⑵社保局的書面證明材料; ⑶其他經(jīng)評委會認可的證明材料。 3、經(jīng)投標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與投標人有直接隸屬關系的機構可以代繳社保,但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并經(jīng)評委會確認。 4、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無需此件,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即可。 2、本項目“合肥市土地儲備涉及房產(chǎn)價格評估定點單位評審表”中增加投標有效性評審項如下:
指標名稱 指標要求 是否通過 投標文件格式及提交資料要求 投標授權書 原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無需此件,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即可。被授權人的社保證明要求參照投標格式規(guī)定。 投標授權書
注: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人及時下載。
聯(lián)系方法:
單位: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
項目聯(lián)系人:張工
電話:0551- 66223831
傳真:0551- 66223694
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有限公司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