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廟鎮(zhèn)蜀楓南苑配套商業(yè)B1棟一、二層部分整體第二次重新公開租賃
小廟鎮(zhèn)蜀楓南苑配套商業(yè)B1棟一、二層部分整體第二次重新公開租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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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24BSSCJ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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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蜀山區(qū)創(chuàng)城國有資產(chǎn)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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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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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監(jiān)督部門 |
合肥市蜀山區(qū)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區(qū)井崗路1100號 電話:0551-65357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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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交易系統(tǒng) |
名稱: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 網(wǎng)址:http://hy.ahggzyj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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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服務系統(tǒng) |
名稱: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 網(wǎng)址:http://ggzy.hefei.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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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
公告期: 2024年1月11日9:00始至2024 年1月30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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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標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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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
層數(shù) |
結構 |
建筑面積(㎡) |
租期(年) |
租金底價(萬元/年) |
交易保證金金額(萬元) |
小廟鎮(zhèn)蜀楓南苑配套商業(yè)B1棟一、二層部分區(qū)域 |
1-2 |
混合 |
664.75 |
6 |
33.5213 |
/ |
1.標的坐落位置:小廟鎮(zhèn)蜀楓南苑配套商業(yè)B1棟一、二層部分區(qū)域。 2.標的權屬情況:無房屋所有權證,無土地使用權證。租賃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提供該處標的的權屬證明和租賃證明,方便承租人辦理相關證照。 3.標的瑕疵說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項:以實地查看為準。 ①房屋位于居民樓附近,標的房屋使用不得影響附近居民區(qū)內居民的正常生活。 ②承租人須自行負責租賃標的的日常維修工作,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③如需增加電容量、改造電線路,須由承租人自行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 ④承租人使用標的須服從標的所在物業(yè)公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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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用途要求 |
1. 標的房屋的租賃用途為:社區(qū)衛(wèi)生服務;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得從事傳銷等違法活動。 2.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合肥市市場主體住所(經(jīng)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規(guī)定》、《合肥市服務業(yè)環(huán)境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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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租金每6個月支付一次,第一年、第二年房租不變,自第三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礎上遞增3%。先支付后使用,本項目給予免租金裝修期90天。(免租金裝修期在租期內) 履約保證金為首年實際年租金的25%, 成交人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30日內(合同簽訂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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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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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條件,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參與競價。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2.資格材料: (1)1家及以上正在經(jīng)營的基層醫(yī)療機構。 (2)正常運營5年以上。 (3)承租人需具有衛(wèi)生行政機關批準開設內科、外科、中醫(yī)科、婦科、口腔科、醫(yī)學影像科、醫(yī)學檢驗科的資質。 (4)不少于2名中級職稱醫(yī)師且注冊在意向承租人處。 (5)醫(yī)療衛(wèi)生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且注冊在意向承租人處。 (二)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個體工商戶和聯(lián)合體參與。 (三)本項目無優(yōu)先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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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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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xiàn)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完成登記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公告所列示的標的建筑面積僅作參考,不作為確定房屋租金的依據(jù),最終以標的實際面積為準。標的實際面積與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三)承租人在租賃合同履約期限內,出租房屋必須由承租人本人經(jīng)營,不得與他人合作經(jīng)營,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 (四)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fā)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wǎng)絡)、垃圾清運、物業(yè)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五)租賃期內,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jīng)委托方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應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費用及租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六)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國家或地方性政策減免除外)。如因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多退少補。 (七)《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八)承租人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30日內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備案手續(xù)。 (九)特別說明: (1)履約保證金為首年租金的25%,合同終止且無承租人責任后,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標的承租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前,需將首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給委托方。 (2)本標的僅限用作社區(qū)衛(wèi)生服務使用。承租方在房屋租賃期間不得經(jīng)營合同用途以外的其他業(yè)務;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3)標的建筑面積總計664.75㎡,一層建筑面積45.39㎡,二層建筑面積619.36㎡。 (4)物業(yè)費收費標準2.6元/㎡/月。 (十)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房屋租賃合同》。 (十一)除了特殊說明外,本項目中“日”均指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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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意向承租人參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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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前須知 |
1.意向承租人須登錄電子服務系統(tǒng),首次登錄須持有與電子服務系統(tǒng)兼容的數(shù)字證書,詳情參見電子服務系統(tǒng)辦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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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 |
本項目無需繳納交易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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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須遞交的競價文件資料(資格審查資料及報價資料) |
競價文件意向承租人應根據(jù)要求制訂競價文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資格審查資料(掃描件) 1.營業(yè)執(zhí)照(或單位法人證書);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原件(格式詳見附件) 4.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 5.醫(yī)療機構的自有產(chǎn)權證書或租賃合同(1家及以上正在經(jīng)營的基層醫(yī)療機構); 6.醫(yī)療機構執(zhí)業(yè)許可證,證明承租人需具有衛(wèi)生行政機關批準開設的社區(qū)衛(wèi)生服務中心,診療科目需包含內科、外科、中醫(yī)科、婦科、口腔科、醫(yī)學影像科、醫(yī)學檢驗科; 7.醫(yī)療機構執(zhí)業(yè)許可證區(qū)級以上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校驗記錄(證明機構正常運營5年及以上); 8.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及職稱證書(不少于2人且注冊在意向承租人處); 9.執(zhí)業(yè)人員執(zhí)業(yè)證書(不少于10人且注冊在意向承租人處)。 注: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需加蓋意向承租人公章。各項材料須按順序排列,打印目錄并裝訂成冊;資格審查資料中不得含報價內容,否則評審不通過。 (二)報價資料 報價資料為報價單,應按本公告中規(guī)定格式提交(詳見附件)。 備注:意向承租人應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準備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格式要求加蓋意向承租人公章或電子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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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文件的制作 |
1.加密競價文件(未提供的,競價無效): (1)加密競價文件使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供的電子標書制作工具軟件制作生成。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上傳遞交。 (2)意向承租人請注意:①意向承租人需采用最新版競價文件制作工具軟件,具體請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投標工具下載;②在國際互聯(lián)網(wǎng)絡通暢狀態(tài)下啟用最新版競價文件制作工具軟件;③各意向承租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競價文件制作錯誤,因此導致競價無效,責任自負。 2.本項目不接收未加密的競價文件。 3.競價文件組成 (1)加密資格審查資料 有關格式資料見競價文件格式 (2)加密報價資料 有關格式資料見競價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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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及須知 |
1.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北京時間 2024年1月31日 10:00 2.競價文件接收時間:加密電子競價文件的接收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時間起至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止(請意向承租人合理安排加密電子競價文件的提交時間)。 3.意向承租人須知 3.1意向承租人須對競價文件進行電子簽章并使用數(shù)字證書加密,并于公告規(guī)定的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完成上傳并遞交。 3.2意向承租人應當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完成加密競價文件的傳輸遞交(以接收到電子簽收憑證為準),并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競價文件。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未完成競價文件傳輸?shù)?,視為撤回競價文件。未按規(guī)定加密或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送達的競價文件,電子交易系統(tǒng)將拒收。 3.3意向承租人未從電子交易系統(tǒng)遞交加密競價文件的,被視為競價無效。所遞交的非加密競價文件電子交易系統(tǒng)及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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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文件解密 |
1.意向承租人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一般為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30分鐘)對其加密競價文件進行解密,現(xiàn)場解密和遠程解密均可,解密失敗的風險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擔。 2.意向承租人須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并保持在線,直到項目評審結束。 3.意向承租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本單位的競價文件進行解密,加密和解密須用同一數(shù)字證書。意向承租人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解密的視為其放棄競價。 5.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監(jiān)督員或公證員監(jiān)督下按規(guī)定解密競價文件,導入并讀取成功解密的競價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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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時間及地點 |
評審時間:同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 (以本項目評審地點懸掛的電子屏幕顯示時間為準) 評審地點:合肥市蜀山區(qū)井崗路1100號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備注:意向承租人可以在線解密競價文件,無須到達現(xiàn)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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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 |
1.本項目采用網(wǎng)上提交競價文件方式,有關網(wǎng)上操作詳見《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招標投標操作規(guī)程》(詳細見附件2內容),意向承租人必須嚴格遵守,該規(guī)程是本公告的重要組成部分。 2.公告中要求加蓋公章或電子簽章的,均可以提供加蓋公章的掃描件,也可以在網(wǎng)上競價文件編制時加蓋電子簽章;公告要求提供的證明資料均應在網(wǎng)上競價文件制作時制作成電子件上傳。競價文件中提交的資料模糊不清的,評審委員會將按不利于意向承租人的理解進行評審,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擔。 3.競價文件的澄清,評審委員會將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發(fā)送給意向承租人,從發(fā)起遠程網(wǎng)上問詢至問詢結束原則上為15分鐘,意向承租人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復的,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責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擔。 4.因系統(tǒng)出現(xiàn)軟件設計或功能缺陷、運行異常等情況,可能影響本次評審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委托方(或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權中止或終止本項目評審活動,意向承租人、委托方、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各方免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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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租人的確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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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采取資格審查后一次性報價(以報價單為準)的方式進行,遵循有效最高價成交的交易原則,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 資格審查資料評審 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方委托組建該項目評審委員會。由評審委員會對意向承租人的資格審查資料及交易保證金進行審查。評審委員會成員對意向承租人某項資格審查資料如有不同意見,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確定該項資格審查資料是否通過。如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材料中有一項未通過或交易保證金未按要求提交的,則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 第二階段 開啟一次性報價單 資格審查評審結束后,由監(jiān)督人員解密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承租人一次性報價單,評審委員會對報價有效性進行審查,并按報價從高到低的順序對意向承租人進行排序,有效報價最高者確定為承租人。 1.如產(chǎn)生1家合格意向承租人的,則按意向承租人的報價(不得低于租賃底價)確定承租人。 2.如產(chǎn)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人的,以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如最高報價相同按下述情況處理: (1)如報價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有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則同等價格下,優(yōu)先承租權人確定為承租人; (2)如報價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無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由評審委員會以抽簽的方式確定其前后次序。抽簽辦法:采用一次性抽簽方式,即被抽中的確定為承租人。 3.項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簽訂合同的,不予替補,重新公開招租。 備注: 1.競價文件中報價單內容與系統(tǒng)中報價信息內容不一致的,以報價單為準。 2.評審過程中,競價文件中存在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顯文字錯誤的內容等情況,如需要意向承租人澄清、說明或補正的內容,評審委員會將可能進行問詢,意向承租人應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并保持在線狀態(tài),以便及時接收評審委員會可能發(fā)出的問詢函,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復,若意向承租人未及時回復,視為放棄澄清。 3.因意向承租人授權代表聯(lián)系不上、沒有及時登錄系統(tǒng)等情形而無法接受評審委員會問詢的,有關風險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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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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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將在網(wǎng)站上發(fā)布成交公告。 1.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將以《成交確認書》形式通知成交人,并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向成交人發(fā)出《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發(fā)出即視為送達。 2.成交公告發(fā)布后,成交人請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領取《成交確認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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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處置 |
1.合同簽訂生效后,承租人須向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繳納足額交易服務費; 承租人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在至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其他意向承租人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人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 經(jīng)監(jiān)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xiàn)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承租人參與交易活動的;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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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區(qū)井崗路1100號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樓督查科,聯(lián)系電話:0551-65357549。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jiān)督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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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務費收取 |
交易服務費收取標準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10%,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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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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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1.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承租人,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2.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wǎng)站上及時發(fā)布,該公告內容為出租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承租人具有約束力。意向承租人應主動上網(wǎng)查詢。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擔意向承租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3.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wǎng)站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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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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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踏勘 |
聯(lián)系人:夏工,聯(lián)系電話:18055161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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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lián)系人:任工,聯(lián)系電話:0551-65357477(合肥市蜀山區(qū)井崗路1100號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樓 產(chǎn)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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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委托方和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蜀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附件1:資產(chǎn)轉讓合同(示范文本).pdf 附件:附件2:《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招標投標操作規(guī)程》.pdf 附件:附件3:項目位置、圖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