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巢湖市烔煬鎮(zhèn)唐嘴村約1450畝土地經營權流轉公告
項目名 稱 |
合肥市巢湖市烔煬鎮(zhèn)唐嘴村約1450畝土地經營權流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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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 號 |
2024BMFCJ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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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巢湖市烔煬鎮(zhèn)唐嘴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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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流轉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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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監(jiān)督部門 |
巢湖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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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競價期限 |
1.公告期:2024年5月25日9:00始至2024年6月11日17:00止。 2.網(wǎng)絡連續(xù)競價自由報價期:2024年5月25日9:00始至2024年6月12日10: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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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轉標的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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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轉標的 |
土地位置 |
(畝) |
用途 |
流轉截止日期 |
流轉底價(萬元/年) |
交易保證金(萬元)(登記時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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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巢湖市烔煬鎮(zhèn)唐嘴村約1450畝土地經營權流轉 |
東北至唐嘴自然村歧陽小宋自然村交界、東南至湯宋自然村、西北至西宋自然村與歧陽小柏自然村交界、西南至西宋自然村 |
約1450 |
農作物種植 |
6年,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 |
72.5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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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轉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提供該處標的的相關證明,方便流入方辦理相關證照。 2、意向流入方須自行了解當?shù)赜嘘P政策法規(guī),如因上述原因導致無法簽訂合同及履約的,自行承擔責任。 3、合肥市巢湖市烔煬鎮(zhèn)唐嘴村約1450畝土地經營權流轉項目流轉土地總面積約1450畝(包括耕地、道路、溝渠),流轉底價72.5萬元/年,底價單價500元/畝/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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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使用要 求 |
1、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且不得改變現(xiàn)有土地使用性質。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壞,不得破壞原有田埂等。 2、土地規(guī)劃用途:農作物種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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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轉價款及履約保證金支 付 |
流轉價款每 1年 支付一次,租金采取遞增方式,第4年至第6年在第3年的基礎上增加5%。 合同簽訂的當年,流入方自土地流轉合同簽訂當日支付第一年全部租金。 次年起,每年租金提前一個月付清。租金先支付后使用。 流入方在土地流轉合同簽訂前,向烔煬鎮(zhèn)三資委托代理中心繳納履約保證金,實行專戶管理,履約保證金額度為首年6個月租金標準。 流入方向流出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終止且無流入方責任后無息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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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意向方資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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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登記及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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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意向方的特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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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xiàn)場踏勘流轉標的,就流轉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完成登記的意向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流轉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流轉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本次流轉以列示的標的面積為限,以移交時的實際現(xiàn)狀為準。實際移交面積與本公告中公示面積存在差異的,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流轉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停車場)均不在流轉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三)流轉期內,流轉土地必須由流入方本人經營,未經流出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 (四)流轉期內,流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流轉價款。如因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而導致合同解除的,流轉價款按照實際流轉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多退少補。 (五)《土地流轉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流入方投入的土地平整部分及地上設施等不可拆除部分無償歸流出方所有和使用,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前由流入方將地上作物自行處置完畢,并將流轉土地整平后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10日內交還流出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六)流入方自成交公告期滿且無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流出方簽訂流轉合同,逾期不簽合同的將移交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處理。 (七)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土地流轉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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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流入方確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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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采取網(wǎng)絡連續(xù)競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流入方,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注: 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tǒng)故障或競價系統(tǒng)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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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方參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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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 |
登記時間:本項目公告期內 登記地點:巢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產權交易科 巢湖市太湖山路原老黨校(陽光花園小區(qū)大門對面)。 登記時應攜帶: (一)企事業(yè)法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 ①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法人證書復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授權委托書(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⑤競買保證金支付憑證; ⑥退還保證金聲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諾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②授權委托書(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④競買保證金支付憑證; ⑤退還保證金聲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諾函(格式附后)。 上述資料為復印件的,應加蓋意向流入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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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支付與處置 |
(一)意向承租人須于本項目公告期限內,通過本單位(或本人)賬戶采取本地轉賬、異地電匯(均應提交加蓋銀行轉訖章的回單)的形式向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巢湖分所指定賬戶匯入競價保證金(收款單位:巢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銀行: 徽商銀行巢湖支行;賬號: 2810101021000153825),且競價保證金須在公告期限內到賬,用途注明“2024BMFCJ00040競價保證金”。意向承租人不得以現(xiàn)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為繳納競價保證金。 (二)合同簽訂生效后,承租人攜帶成交確認書、合同及履約保證金繳款證明到巢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交易保證金退還手續(xù),其他意向承租人在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巢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交易保證金退還手續(xù),交易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人繳款賬戶,按原額原途徑方式退還。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經監(jiān)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轉至規(guī)定的賬戶。 1.意向流入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xiàn)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流入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流入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流入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流入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流入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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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競價 |
1)完成現(xiàn)場登記的意向流入方,由項目負責人將其信息錄入系統(tǒng),已完成登記程序的應當在獲得賬號密碼后立即登錄電子競價網(wǎng)站 (網(wǎng)址:http://jingjia.ahggzyjy.com)修改初始密碼。已經加入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競買人庫的意向流入方可憑原賬號登錄。 (2)修改密碼后的意向流入方,再次登錄系統(tǒng),在項目選擇界面,點擊項目標簽參與競價。 (3)本項目競價階梯3000元每年或其整數(shù)倍。 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附件《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操作手冊-競買人》。 友情提示:請務必使用IE10、IE11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tǒng),否則可能導致異常。鑒于互聯(lián)網(wǎng)環(huán)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流入方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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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向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xù),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xù)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見本公告電子附件《農村產權交易操作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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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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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將在網(wǎng)站上發(fā)布成交公告。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巢湖市烔煬鎮(zhèn)唐嘴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流入方為企事業(yè)單位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流入方為自然人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若非流入方本人領取的,還須攜帶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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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處置 |
1.合同簽訂生效后,承租人攜帶成交確認書、合同及履約保證金繳款證明到巢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交易保證金退還手續(xù),其他意向承租人在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巢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交易保證金退還手續(xù)。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jiān)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轉至規(guī)定的賬戶。 (1)流入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xiàn)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流入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流入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土地流轉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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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巢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產權交易科 巢湖市太湖山路原老黨校(陽光花園小區(qū)大門對面),聯(lián)系電話:0551-82336972。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jiān)督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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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務費收取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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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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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對流轉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任何要求澄清公告的意向方,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wǎng)站上及時發(fā)布(網(wǎng)址:http://ggzy.hefei.gov.cn),該公告內容為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方具有約束力。意向方應主動上網(wǎng)查詢。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不承擔意向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wǎng)站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5.免責聲明 省主體庫會盡量完善和提升平臺服務,但不保證服務一定滿足用戶的要求,不保證服務不會中斷,不保證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真實性,服務不會發(fā)生出錯等。對于用戶因使用省主體庫服務而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服務而造成的用戶利潤、商業(yè)信譽、資料損失或其他有形或無形損失)省主體庫不承擔賠償責任。 為了更好地提升服務,省主體庫需要進行服務器配置、系統(tǒng)維護升級。在此期間發(fā)生的服務暫停現(xiàn)象,或者由于網(wǎng)絡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服務供應故障,應屬正常情況,不可視為省主體庫違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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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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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踏勘 |
聯(lián)系人:王主任,聯(lián)系電話:1386523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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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庫注冊 |
聯(lián)系電話:0551-6811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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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lián)系人:張工,聯(lián)系電話: 0551-82336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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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管部門 |
巢湖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聯(lián)系方式:0551-82339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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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咨詢電話 |
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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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意向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 |
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致: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權 (代理人的姓名)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義處理貴方組織的“ (項目編號:)”的意向流入方資格審查、項目登記登記、競價、領取成交確認書、租賃合同的簽訂等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意向流入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方式:
附件2:
自然人授權委托書
致: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
本授權書聲明: (競買人姓名)授權 (代理人的姓名)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處理貴方組織的“ (項目編號: )”的意向流入方資格審查、項目登記登記、競價、領取成交確認書、租賃合同的簽訂等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競買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方式:
注:競買人指定的收款賬戶須為競買人本單位(本人)賬戶。
附件3:
退還保證金聲明函
致: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
我方為“項目編號: ”所提交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已于 年 月 日以銀行主動劃賬方式劃入你方賬戶。附件為貴中心出具的往來結算收據(jù)(復印件加蓋意向流入方公章)。
退還保證金時請按以下賬戶退還我方。若由于內容不全、內容錯誤導致競買保證金未能及時退還或退還過程中發(fā)生錯誤,其責任和損失由我方全部承擔。
繳款人/繳款單位全稱: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意向流入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lián)系人:
電 話:
年 月 日
注:意向流入方指定的收款賬戶須為意向流入方本單位賬戶。
附件4:
承 諾 函
致: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
我方為對流轉公告表示完全響應,遵照流轉公告的要求,特此確認并承諾:
1、我方確認,我方已仔細閱讀并研究了貴方的“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條款和條件,充分了解標的情況。
2、我方確認,我方完全同意流轉公告制定的交易規(guī)則。
3、我方保證:我方為參與本項目所提供的材料均為真實、合法、完整,否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我方承諾,完全知曉并接受流轉公告及所附流轉合同條款的全部內容,當我方被確認為意向流入方,自該項目《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流出方簽訂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導致合同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簽訂,貴方有權扣除我方已繳納的保證金作為違反本承諾的違約金。
5、我方承諾,已在公告期間與該項目流出方聯(lián)系,在流出方帶領下進行現(xiàn)場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詢所有項目相關情況,并確認了項目范圍、面積、等不可預見的因素并認可公告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意向流入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 址:
聯(lián)系人:
電 話:
附件5:
合肥市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參照安徽省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住址:
乙方(流入方):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住址:
農村產權交易機構交易鑒證書編號: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fā)展的意見》《合肥市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jiān)管和風險防范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文件的規(guī)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xié)商,就土地經營權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 縣(市、區(qū)) 鄉(xiāng)(鎮(zhèn)、街道) 村(居) 組的 畝土地(詳見下表)經營權流轉(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流轉土地的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并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
流轉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
地塊 名稱 |
地類 |
地力等級 |
四 至 界 限 |
面積 |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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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
南 |
西 |
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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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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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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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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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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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大寫) 畝,(小寫) 畝 |
注:地類指流轉前土地利用類型,可分為水田、旱地、水澆地、果園、茶園、其他等;地力等級評定執(zhí)行農業(yè)部《全國耕地類型區(qū)、耕地地力等級劃分標準》(NY/T 309—1996),分一~十級。
第二條 流轉(租賃)期限
土地流轉(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第三條 流轉(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現(xiàn)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轉價款為人民幣 元,以后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
2、本合同簽訂 10 天內乙方向甲方(或鄉(xiāng)鎮(zhèn)三資委托代理中心)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轉價款 ,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流轉價款。
(二)實物(稻谷)折現(xiàn)形式支付
1、流轉價款為每年每畝 斤 稻谷(稻谷等級),以后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
2、本合同簽訂 10 天內乙方向甲方(或鄉(xiāng)鎮(zhèn)三資委托代理中心)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轉流轉價款 ,以當年同等級稻谷最低收購價為準折以現(xiàn)金兌付,以后每年__月__日為兌付日,以兌付日的稻谷市場價或當年稻谷最低收購價為準折以現(xiàn)金支付當年度的流轉價款。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土地經營權流轉收益,并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經營權。
2、有權監(jiān)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流轉(租賃)土地和其他農業(yè)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土地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開展毀壞種植條件的行為,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shù)卣峁┑母鞣N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土地。
7、租賃期滿或終止10日內,及時向甲方交還流轉(租賃)土地或者協(xié)商繼續(xù)租賃。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經營權,乙方應清理承包土地上的所建設施,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前由乙方將地上作物自行處置完畢,將土地整平后交給甲方,如甲方提出要求保留設施的除外。乙方如需繼續(xù)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yōu)先權。
(三)土地經營權流轉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家庭承包期限,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jù)的國家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5、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yè)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借土地流轉之名違規(guī)搞非農建設的;
3、在基本農田上挖塘栽樹及其他毀壞種植條件行為的;
4、破壞、污染、閑置耕地和損毀農田基礎設施的;
5、逾期未交納土地流轉流轉價款,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土地或以流轉土地經營權進行抵押擔保的;
7、經營狀況顯著惡化,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fā)包方、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
2、乙方按公告約定向甲方按時繳納履約保證金,用于支付乙方因中途退出拖欠的農戶流轉價款、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處罰金和乙方對土地從事掠奪性經營損壞地質的補償?shù)?,不足支付的依照法律途徑解決。租賃合同期滿且無違約違規(guī)行為的,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3、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流轉(租賃)土地所在地的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xié)商,決定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xié)議,經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發(fā)包方一份、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