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委托方承諾本次交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序號 |
內容 |
說明及要求 |
一 |
項目名稱 |
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320畝水面經營權流轉 |
二 |
項目編號 |
2016NNCJ0398 |
三 |
委托方 |
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民委員會 |
四 |
標的基本情況 |
1、標的名稱: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320畝水面經營權流轉流轉 2、土地位置:水面位于三畈村蔣莊村民組 3、面積:320畝 4、規(guī)劃用途:用于養(yǎng)殖業(yè) 5、出租截止日期:自出租之日起9年,流轉九年。 6、出租底價:200元/年·畝 7、競價保證金:1.2萬元(競得標的后轉為履約保證金) |
五 |
標的用途要求 |
用于養(yǎng)殖業(y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且不得改變現(xiàn)有使用性質。 |
六 |
對意向方資格的要求 |
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參與競價;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競價。 |
七 |
對意向方的特別要求 |
1、承租人除應遵守《水法》、《漁業(yè)法》等有關規(guī)定外,還需無條件服從水庫的放水調度,在租賃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水庫灌溉放水、城市供水和防洪泄洪等經營管理活動; 2、承租人不得妨礙水庫庫區(qū)(包括水庫大壩樞紐工程)水利工程建設; 3、承租人在設置攔魚、防逃設施時不得影響水庫放水與泄洪;承租人養(yǎng)殖必須是無公害自然養(yǎng)殖,不得進行網箱養(yǎng)殖、畜禽養(yǎng)殖,嚴禁投料喂養(yǎng),不得投放藥品、化肥、農家肥等;承租人在水庫水域內科學、合理開展養(yǎng)殖經營活動,投放魚苗數(shù)量適中,密度合理,投放計劃應通報征得出租人同意。4、承租人在庫區(qū)范圍內只能進行水面養(yǎng)殖經營,不得進行其它與水面養(yǎng)殖無關的開發(fā)項目,否則視為違約,解除合同,出租人將不退還租賃費; 5、承租人在平時養(yǎng)殖經營管理中要文明管理,合法經營,做到在庫區(qū)無任何圍壩養(yǎng)殖,保持水庫庫區(qū)原貌。在租賃經營期內安全生產、社會治安必須接受水庫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和檢查,如遇安全事故、偷盜以及社會治安等問題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旱災、水災等)時造成的一切后果,出租人不承擔責任。6該水庫不是飲用水水源地 7、履約保證金1.2萬元。 |
八 |
價款與履約保證金的支付 |
承租方須在與出租方簽訂《出租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價款一次性匯入指定賬戶,每年5月1日前預交下一年度租金,履約保證金為1.2萬元 |
九 |
中標人 確定方式 |
本項目采取網絡動態(tài)報價,有效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本項目無優(yōu)先權人。 |
十 |
公告及 競價期限 |
公告期:2016年12月16日 8:00始至2017年01月16日 17:00止 網絡動態(tài)報價自由報價期:2016年12月16日 8:00起至 2017年01月17日 9: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 |
十一 |
競價階梯 |
標的每輪加價幅度:3.00元或其整數(shù)倍。 |
十二 |
項目報名登記、咨詢 |
報名時間:公告期內。 |
報名登記詳見《意向方報名及競價》 條款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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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 系 人 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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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0551-87388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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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0551-87388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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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廬江縣廬城鎮(zhèn)塔山路266號(廬江縣政府大院內行政服務綜合樓A區(qū))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
二、特別說明
(一)意向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xiàn)場踏勘出租標的,就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出租方咨詢,自行了解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報名的意向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使用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標的實際移交面積與本公告中公示面積存在差異的,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面積誤差不調整中標金額。
(三)承租人使用租賃水庫必須符合《水法》、《漁業(y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水庫并導致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四)租賃期內,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標的。
(五)租賃期內水面養(yǎng)殖經營的一切應繳稅費、規(guī)費均由承租人承擔;租賃期間的捕撈設備、攔魚設施、看護設施等均由承租人負責。搭建臨時看護房屋、設施的位置、面積、結構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合同期滿或解除后10日內,乙方自行搬離或拆除捕撈、攔魚、看護等設施、設備,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逾期未搬離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所需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多退少補。
(七)出租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租賃期內添置的一切財產設施在租賃期結束時自行處理,并將租賃標的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合同期滿或解除之日起,水庫內一切養(yǎng)殖物均歸出租人所有
(八)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出租合同》。
三、意向方報名及競價
我中心指定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競價網站(http://www.hfztb.cn/hfjingjia/)為本次網絡競價平臺,依照《產權競價系統(tǒng)競買人操作手冊》組織競價。
1、競價保證金的支付及處置
(1)意向方須于本公告期截止前向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匯入競價保證金(收款單位:廬江縣政府采購中心;開戶銀行: 建設銀行廬江黃山路支行 ;賬號:3400 1777 3090 5250 2004-3000 ),并至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一樓大廳換取保證金往來結算收據(jù)。
(2)企事業(yè)法人繳納競價保證金必須通過本單位賬戶采取本地轉賬、異地電匯(均應提交加蓋銀行轉訖章的回單)的形式劃轉至上述指定賬戶(不得以現(xiàn)金形式繳納),不得由他方代為繳納競價保證金。
(3)合同生效后,承租方繳納的競價保證金扣除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出讓價款和履約保證金。其他意向方的競價保證金在承租方確定之日起5日內辦理退還手續(xù)(不計息)。
2、報名登記
已繳納競價保證金的意向方須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至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辦理報名登記手續(xù),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地址信息詳見項目概況第十二條規(guī)定:
(一)企事業(yè)法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
①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法人證書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②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見附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保證金往來結算收據(jù);
④承諾函、退還保證金聲明函(見附件)。
(二)自然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②授權委托書(格式附后)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③保證金往來結算收據(jù);
④承諾函、退還保證金聲明函(見附件)。
上述資料為復印件的,應加蓋單位公章。
3、參與競價程序
(1)完成現(xiàn)場報名的意向方為競買人,由項目負責人將競買人信息錄入系統(tǒng),競買人應當在獲得賬號密碼后立即登錄網站修改初始密碼。已經加入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競價庫的競買人可憑原賬號登錄。
(2)修改密碼后的競買人,再次登錄系統(tǒng),在項目選擇界面中選中已報名的項目,點擊“我要競價”參與競價。
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附件《產權競價系統(tǒng)競買人操作手冊》。
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 附件1:
網絡動態(tài)報價須知
1、本次標的競價是依照《合肥市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辦法》和《產權競價系統(tǒng)競買人操作手冊》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
2、本次標的受讓采取網絡動態(tài)報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方。根據(jù)本項目公告,合格意向方可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競價網站參與本次競價活動。
3、凡進入競價大廳參與競價的意向方均視同已仔細閱讀了本《競價須知》及《產權競價系統(tǒng)競買人操作手冊》,并同意其中的各項條款和要求。
4、本次競價標的:詳情見本項目公告。
5、“網絡動態(tài)報價方式”流程如下:
(1)閱讀須知。意向方須仔細閱讀《產權競價系統(tǒng)競買人操作手冊》以及本《報價須知》。
(2)了解標的。意向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xiàn)場踏勘標的,就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出讓方咨詢,自行了解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報名的意向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使用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3)報名登記。意向方須在截止日前將競價保證金支付到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并辦理報名登記手續(xù),經我中心審核通過者取得競價資格。因逾期或未交競價保證金、未辦理報名登記手續(xù)及未通過審核而導致意向方不能參與競價的,我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系統(tǒng)登錄。完成現(xiàn)場報名的意向方為競買人。競買人應當立即用賬號和密碼登錄我中心電子競價網站修改初始密碼。若因未及時修改密碼導致賬號被他人使用,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已經加入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競價庫的競買人可憑原賬號登錄。
(5)參與競價。競買人在修改密碼后再次登入系統(tǒng),在項目選擇界面中選定報名的項目,點擊參與競價。
本次標的競價活動采取的動態(tài)報價由自由報價期和限時報價期組成,競買人一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競買人有更高報價時,其報價即喪失約力。
具體流程如下:
①《公告》發(fā)出后即進入自由報價期。自由報價期競買人可以對意向標的充分報價,有效報價不得低于現(xiàn)有最高有效報價。一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競買人有更高報價時,其報價即喪失約束力。
標的每輪加價幅度:詳見項目概況第十一項。
②自由報價期結束后,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期內如無人加價,則自由報價期最高出價者即為受讓候選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限時報價周期內如出現(xiàn)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限時報價周期;在一個限時報價周期內如未出現(xiàn)有效報價,則報價結束,當前最高有效報價者即成為受讓候選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
(6)成交確認。競價結束后狀態(tài)變?yōu)椤案們r結束”,本次報價結束,可以通過“當前最高報價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報價人。結束后您可以通過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統(tǒng)。我中心將按規(guī)定程序對本次競價結果進行公示,如無人提出異議,將出具《中標通知書》,承租方應于《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簽訂《經營權出租及苗木出租合同》,否則,我中心有權扣除承租方已繳納的競價保證金作為違反本承諾的違約金,標的將另行處理。
6、意向方不得有操縱、惡意串通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上述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其競價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并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7、標的以現(xiàn)狀交接,清場、移交工作由出讓方負責。承租方使用標的土地必須符合土地用途的相關要求。
8、免責條款
(1)意向方應認真填寫注冊報名和申請競價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其無法參與競價的,我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競買人應及時修改賬號初始密碼并對自己的注冊賬戶信息保密,遵守《產權競價系統(tǒng)競買人操作手冊》,每個注冊賬戶僅供一名競買人使用。因競買人原因導致其注冊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因競買人自身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的,我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4)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網站服務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9、本須知最終解釋權歸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致: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本授權書聲明: (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權 (代理人姓名)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320畝水面經營權流轉(項目編號:2016NNCJ0398)以本單位名義辦理意向方報名登記、競價、合同的簽訂等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宜。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蓋章生效,特此聲明。
意向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附件3:
自然人授權委托書
致: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本授權書聲明: (競買人姓名)授權 (代理人的姓名)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320畝水面經營權流轉(項目編號:2016NNCJ0398)的競買人申請登記、競拍、簽署成交確認書、領取中標通知書,以本人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競買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方式:
附件4:
退還保證金聲明函
致: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我方為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320畝水面經營權流轉(項目編號:2016NNCJ0398)所提交競買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銀行主動劃賬方式劃入你方賬戶。附件為貴中心出具的往來結算收據(jù)。
退還保證金時請按以下內容劃入我方賬戶。若由于內容不全、內容錯誤導致競買保證金未能及時退還或退還過程中發(fā)生錯誤,其責任和損失由我方全部承擔。
單位全稱: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競買人(法人蓋章,自然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 址:
聯(lián)系人:
電 話:
年 月 日
注:競買人指定的收款賬戶須為競買人本單位(本人)賬戶。
附件5:
承 諾 函
致: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廬江分所(廬江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我方對貴方《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320畝水面經營權流轉項目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表示完全認同,遵照公告及競價文件的要求,特此確認并承諾:
1、我方確認并承諾,已仔細閱讀并研究了貴方的公告及附件,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條款和條件,充分了解標的情況,完全同意公告及附件制定的交易規(guī)則。
2、我方確認并承諾,完全接受公告及所附合同的全部條款,并保證自收到本項目《中標通知書》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合同,否則貴中心有權扣除我方繳納的競價保證金作為違反本承諾的違約金。
3、我方已知曉標的可能存在的相關風險,并自行處理相關事宜,與貴中心無關。
4、我方確認并承諾,為本項目提供的所有書面材料真實、合法、完整、有效。
意向方(法人蓋章,自然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聯(lián)系電話:
附件6:
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水產使用權轉讓租賃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所屬的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水庫水產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事宜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漁業(yè)養(yǎng)殖經營權及范圍
本合同漁業(yè)養(yǎng)殖經營權包括水庫范圍內的自然水域,乙方自行踏勘現(xiàn)場。
漁業(yè)養(yǎng)殖經營權指利用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水庫水域從事適合本地的種類魚(主要為鰱魚、鳙魚、青魚、草魚)自然養(yǎng)殖經營。
禁止利用水庫水域從事下列活動:旅游、游泳、水上訓練、人工養(yǎng)殖(網箱養(yǎng)殖、投料喂養(yǎng))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動;新建、擴建、改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放養(yǎng)危害水庫工程安全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的種類魚;養(yǎng)殖畜禽等。
第二條 經營權出租期限
甲方自合同簽訂日起將水庫水面養(yǎng)殖經營權出租給乙方經營管理,租期9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1、出租租金每年為 元(大寫: 萬元)
租期9年總額為 元(大寫: 萬元)。
2、乙方須在與出租方簽訂《出租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價款一次性匯入指定賬戶,每年5月1日前預交下一年度租金。
3、租金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賬戶(開戶行: 單位: ,賬號: )。
4、租金到甲方賬戶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憑證。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1.2萬元(小寫:12000.00元)。本合同終止后,履約保證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違約金外,剩余部分無息退還乙方。
第五條 經營權交付和收回
1、甲方在乙方全額繳納9年租金總額和履約保證金后7日內將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水庫水產使用權轉讓交付乙方,乙方應出具接收證明給甲方。
2、合同期滿或解除后,乙方應于合同期滿或解除之日返還水面漁業(yè)養(yǎng)殖經營權,保持水庫原來的完好狀態(tài)。
3、合同期滿或解除之日起,水庫內一切養(yǎng)殖物均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 合同期間費用承擔
合同期間,發(fā)生的所有與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水庫水產使用權相關的稅費(包括稅金、規(guī)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合同期滿,乙方應結清合同期間的水、電、燃氣、通訊等所有費用。
第七條 租賃管理設施
合同期間,乙方自行購置和管理捕撈、攔魚、看護等設施、設備。搭建臨時看護房屋、設施的位置、面積、結構應經甲方書面同意。
合同期滿或解除后10日內,乙方自行搬離或拆除捕撈、攔魚、看護等設施、設備,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逾期未搬離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所需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經營權的轉租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水庫水產使用權轉租、分租,經甲方書面同意除外。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水庫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建設需要被征收、征用的。
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政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給予漁業(yè)養(yǎng)殖方面的賠償、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計息退還剩余租金。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未按約定時間交付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水庫水產使用權,經乙方催告后 20 日內仍未交付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水庫水面漁業(yè)養(yǎng)殖經營權:
1、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達 20 日的;
2、擅自在水庫水域內從事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規(guī)定及其他與漁業(yè)養(yǎng)殖經營無關的開發(fā)經營活動;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水庫水產使用權進行轉租、分租的;
因上述(二)(三)項情形解除合同的,自終止合同的通知送達對方時本合同立即終止。
第十條 合同延續(xù)
合同期滿,乙方若愿意繼續(xù)承租的,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參加新一輪經營權出租競價。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水庫水產使用權,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退還一天的租金;
2、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本合同第九條(三)2、3、4項情形之一),乙方應向甲方支付9年總租金1%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額外支出的費用。因乙方違法、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或甲方因此采取補救措施而支出費用的,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3、合同期間,雙方均不得任意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終止合同,則應返還剩余租金并承擔剩余租期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乙方本年度內投放魚苗、新增固定資產及設施也應評估購買;若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本年度內投放魚苗、新增固定資產及設施歸甲方所有,剩余租期內租金不予退還。
4、乙方未在合同期滿或解除之日返還廬江縣郭河鎮(zhèn)三塘村水庫水產使用權,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日租金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的,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6、本條約定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應履行的義務與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向水庫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事項
1、乙方應遵守《水法》、《漁業(y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方不保證水庫養(yǎng)殖水位。在合同期限內,無條件服從水庫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的蓄放水調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灌溉放水、城市供水和防洪泄洪等,無條件服從水庫庫區(qū)(包括水庫大壩樞紐工程)水利工程建設。由此對漁業(yè)養(yǎng)殖造成影響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設置攔魚、防逃設施不得影響水庫放水與泄洪。
3、乙方在水庫水域內科學、合理開展養(yǎng)殖經營活動,投放魚苗數(shù)量適中,密度合理,投放計劃應通報甲方。
4、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守法經營,依法納稅,應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自行辦理《水域灘涂養(yǎng)殖使用證》等許可手續(xù)。
5、乙方在合同期間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被處罰的,應自覺繳納相應的罰款、滯納金;因乙方違法違約行為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6、合同期間,乙方的安全生產、社會治安必須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和檢查。乙方應加強管理,認真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所遇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傷亡、社會治安以及偷盜等問題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旱災、水災等)時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應自行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如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水庫水質惡化等原因給乙方養(yǎng)殖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自行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甲方將水面漁業(yè)養(yǎng)殖經營權交付乙方后,水庫內所出現(xiàn)的障礙物及管理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9、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經雙方簽字確認,并經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鑒證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合同經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經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鑒證備案后生效。
11、甲乙雙方持有的合同條款上有共同的內容文字,該條款方才有效。
第十四條 文本
本合同一式六份,流轉雙方各執(zhí)一份,發(fā)包方和縣農業(yè)主管部門、縣農交所、鄉(xiāng)鎮(zhèn)農村產權窗口各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yè)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fā)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另一份送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備案。
轉讓方(章): 受讓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見證人: 聯(lián)系電話:
見證人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