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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學南校區(qū)3號學生公寓綜合維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1BFAZJ01194
項目名稱:安徽建筑大學南校區(qū)3號學生公寓綜合維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 采購公告 □ 采購文件 ? 采購結果
更正內容:
安徽建筑大學南校區(qū)3號學生公寓綜合維修改造工程項目(項目編號:2021BFAZJ01194)
原成交供應商安徽西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放棄成交資格,經(jīng)采購人確認,由第二成交候選供應商安徽三戶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遞補成為本項目成交供應商,成交金額為人民幣壹佰肆拾柒萬貳仟元整(大寫)(¥1472000
.00元)。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23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677室,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642。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財政廳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安徽建筑大學南校區(qū)3號學生公寓綜合維修改造工程項目中標通知書已發(fā)出,請中標(成交)供應商委派專人憑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須攜帶身份證)到安徽省政府采購中心領取中標(成交)通知書。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安徽建筑大學
地址:合肥市包河區(qū)金寨南路856號
聯(lián)系方式:0551-6382805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安徽省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lián)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涂慧云
電話:0551-66223260,66223646
附件:公示附件.docx
附件:主要成交標的承諾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