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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4BFFHZ01217
項目名稱:防汛物資設備購置及洪澇災害搶險救援設備購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 采購公告 □ 采購文件 ? 采購結果
更正內容:
防汛物資設備購置及洪澇災害搶險救援設備購置項目(項目編號:2024BFFHZ01217)補充公示中小企業(yè)聲明函,詳見附件。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A區(qū)六樓678室,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642。 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網上投訴系統(tǒng)或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巢湖管理局防汛抗旱物資儲備中心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崗嶺路與楓丹路交叉路口
聯(lián)系方式:0551-8232125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lián)系方法:0551-66223923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陳三理
電話:0551-66223916、6622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