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 合肥中德合作創(chuàng)新園虛擬電廠場景建設和運營管理
原項目編號: 2025HCJCZ0050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4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中德合作創(chuàng)新園虛擬電廠場景建設和運營管理招標文件補疑-1 (項目編號:2025HCJCZ00506) 一、答疑部分 1.問:對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技術部分評審標準--序號1--投標人業(yè)績這一項,“上述第 1 項經評標委員會認可的業(yè)績中”做何解釋?是否應該視作經評標委員會的認可售電業(yè)績即可,不對業(yè)績與“(1)投標人具有合同能源管理或分布式光伏建設業(yè)績”有捆綁或要求關系,以保障業(yè)績要求公開合理,避免打分之間互相捆綁。建議“(3)上述第 1 項經評標委員會認可的業(yè)績中,含‘售電’內容的”修改為“(3)投標人具有售電業(yè)績的,每項得 1 分,滿分 4 分”。 答:詳見變更部分。 2.問:虛擬電廠運行演示方案中要求能體現(xiàn)每個模塊如何操作運行。請問對方案材料是否有要求?是文字說明介紹還是要求視頻介紹?若是視頻如何上傳和操作? 答:“虛擬電廠運行演示方案”無需通過視頻文件進行演示,投標人可通過圖片及文字的方式進行說明,最終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投標人方案結合招標需求綜合評審。 3.問:招標文件技術部分評審標準“2.團隊人員”中要求“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投標人或投標人分公司或投標人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大于 50%)為上述人員繳納的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來(任意連續(xù) 6 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掃描件”予以認可。參照上述要求,關于招標文件技術部分評審標準“3.投標人實力”中如下要求“投標人為在安徽省電力交易中心注冊并通過公示的售電公司的,得3分”,我司建議增加如下內容:投標人可提供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大于 50%)的售電公司資質,同時提供公司章程或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網站截圖等證明材料,且投標人提供書面承諾售電公司資質完全滿足項目使用要求,請招標人予以認可。 答:為保證本次招標條件設置公平合理,經招標人研究,對上述部分進行調整,詳見變更部分。 二、變更部分 原招標文件中第三章“評標辦法”技術部分評審標準第1、2項為: 序號 指標 指標描述 分值范圍 1 投標人業(yè)績 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已完成業(yè)績以合同履約完成時間為準,正在履約業(yè)績無合同簽訂時間要求): (1)投標人具有合同能源管理或分布式光伏建設業(yè)績的,得3分; (2)投標人具有儲能或充電樁設備建設業(yè)績的,得3分; (3)上述第1項經評標委員會認可的業(yè)績中,含“售電”內容的,得4分; 本項滿分10分。 注: (1)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業(yè)績證明材料(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業(yè)績證明材料”)。 (2)同一項目不同年度簽訂的業(yè)績視為同一業(yè)績,同一業(yè)績計取一次。 (3)第1小項業(yè)績合同服務內容須包含光伏電站建設,第2小項業(yè)績合同服務內容須包含儲能或充電樁設備建設,否則評標委員會將不予認可。 (4)第3小項中“售電”是指將發(fā)電廠、電站等電力資源出售給用戶、企業(yè)或其他電力交易市場的行為。 (5)初審業(yè)績不得分。 (6)同一業(yè)績同時滿足第1、2小項的,僅記取一次,不重復計分。 0-10分 2 團隊人員 投標人擬為本項目配備的人員: (1)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PMP項目管理證書的,每人得3分,本小項滿分6分; (2)具有碳排放交易員證書或碳排放管理員證書的,每人得4分,本小項滿分4分; 本項滿分10分。 注: (1)投標文件中須提供證書掃描件作為評審依據(jù)。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同一人員具備多項證書的僅記取一次,不重復計分。 (3)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投標人或投標人分公司或投標人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大于50%)為上述人員繳納的自2024年1月1日以來(任意連續(xù)6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掃描件,社保證明材料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未提供社保證明材料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對應人員不得分。 (4)如為投標人分公司繳納社保的,投標文件中須同時提供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如為投標人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大于50%)繳納社保的,投標文件中須同時提供公司章程或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網站截圖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能體現(xiàn)投標人與其各級全資子公司的隸屬關系,否則評標委員會將不予認可。 0-10分 現(xiàn)變更為: 序號 指標 指標描述 分值范圍 1 投標人業(yè)績 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已完成業(yè)績以合同履約完成時間為準,正在履約業(yè)績無合同簽訂時間要求): (1)投標人具有合同能源管理或分布式光伏建設業(yè)績的,得3分; (2)投標人具有儲能或充電樁設備建設業(yè)績的,得3分; (3)投標人具有售電業(yè)績的,得4分; 本項滿分10分。 注: (1)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業(yè)績證明材料(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業(yè)績證明材料”)。 (2)同一項目不同年度簽訂的業(yè)績視為同一業(yè)績。同一業(yè)績同時滿足多個小項的,僅記取一次,按最高分計取,不重復計分。 (3)第1小項業(yè)績合同服務內容須包含光伏電站建設,第2小項業(yè)績合同服務內容須包含儲能或充電樁設備建設,否則評標委員會將不予認可。 (4)第3小項中“售電”是指將發(fā)電廠、電站等電力資源出售給用戶、企業(yè)或其他電力交易市場的行為。 (5)初審業(yè)績不得分。 0-10分 2 團隊人員 投標人擬為本項目配備的人員: (1)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PMP項目管理證書的,每人得3分,本小項滿分6分; (2)具有碳排放交易員證書或碳排放管理員證書的,每人得4分,本小項滿分4分; 本項滿分10分。 注: (1)投標文件中須提供證書掃描件作為評審依據(jù)。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同一人員具備多項證書的僅記取一次,不重復計分。 (3)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投標人為上述人員繳納的自2024年1月1日以來(任意連續(xù)6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掃描件,社保證明材料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未提供社保證明材料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對應人員不得分。 0-10分 三、延期部分 1.原招標文件獲取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17:00”,現(xiàn)延期到“2024年7月7日17:00; 2.原招標文件答疑時間截止到“2025年6月24日17:30”,現(xiàn)延期到“2024年7月1日17:30”; 3.原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為“2025年7月4日9:30”,現(xiàn)延期到“2024年7月11日13:30”; 注:此補疑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標人:合肥海恒創(chuàng)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清潭路693號中德合作創(chuàng)新園9號樓 聯(lián)系人:徐工 電話:0551-63508597 招標代理機構: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區(qū)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四樓 聯(lián)系人:劉工 電話:0551-66223290、66223292 2025年6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發(fā)布日期:2025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