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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財政局2020-2023年財務審查定點單位更正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0BFFFZ01888
項目名稱:合肥市財政局2020-2023年財務審查定點單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 采購公告 ? 采購文件 □ 采購結果
更正內容:
無。
更正日期:2020年08月03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1、關于“招標文件中要求的財務審查具體是指哪些類型的審計業(yè)務?” 的疑問。 答:財務審查包括基建財務決算審查、財政財務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檢查、財政專項資金兌付審核審查、其他專項資金監(jiān)督檢查等。 2、關于“評分細則業(yè)務質量中的財務審查報告可否與擬派項目負責人業(yè)績、投標人業(yè)績重復?”的疑問。 答:可以。 3、“地市級及以上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委托的產(chǎn)權變動情況專項審計、經(jīng)營目標完成情況審計、全面預算審計、經(jīng)濟責任審計、工程竣工決算審計、非標債財務評價、年報審計等各類專項審核?!笔欠穹显u分細則“投標人業(yè)績”要求? 答:符合。 4、投標人注冊地在合肥市,租賃的辦公室是新建,房產(chǎn)證并未下來,如何界定建筑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固定辦公室? 答:租賃房產(chǎn)需提供租賃合同及房產(chǎn)證明(如房屋買賣合同等)。 5、我單位受某市財政局同一批次委托,但被在績效評價實施過程中,評價單位均為不相同的同級市直單位,評價項目內容也均不相同,最終出具的也不是總分報告的形式,是否可以不視為備注里所說的分報告,可以計算為獨立的業(yè)績和分值? 答:對于上述被評價單位為不相同單位,評價項目內容也不相同,可以計算獨立的業(yè)績和分值。但若為同一項目的不同實施點,評價內容相近的,出具的分報告不重復計算業(yè)績和分值。 6、評分細則“投標人業(yè)績”中“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或委托函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具有的業(yè)績”,請問投標人業(yè)績合同雖為2016年簽訂,但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期為三年,即2018年、2019年仍在服務期。請問這類業(yè)績在這次競標中可否算投標人有效業(yè)績? 答:認可,如合同不能體現(xiàn)2018年、2019年仍在服務期的,須由業(yè)主單位出具證明。 7、關于“社保證明材料中:投標人有直接隸屬關系的機構可以代繳社?!敝须`屬關系證明材料是否可以由投標人開具一個與隸屬單位的證明即可?” 答: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隸屬關系證明,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7.2條。 8、評分細則“投標人業(yè)績”中,提供分所的業(yè)績,是否認可? 答:不認可。 9、評分細則“人員配備”中“2、專業(yè)技術力量”中的注冊會計師與中級(或高級)職稱人員是否可以重復計算分值? 答:同一人員具有多個證書的不累計計分,以得分高的計算。 注:(1)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項目實施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投標文件實施網(wǎng)上遠程解密,投標人無需前往開標現(xiàn)場。 (2)疫情期間,各市場主體均應當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間交易服務指南》(官網(wǎng)鏈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謝謝理解、支持。 (3)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人及時下載。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合肥市財政局
地址:合肥市潛山南路1號
聯(lián)系方式:0551-63532084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lián)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馬錦玉
電話:0551-66223789、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