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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 合肥市安全生產(chǎn)責任保險顧問服務
原項目編號: 2020BFFFZ0010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4月21日 17:30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安全生產(chǎn)責任保險顧問服務答疑公告 “合肥市安全生產(chǎn)責任保險顧問服務”項目(項目編號:2020BFFFZ00107)答疑公告如下: 1、在招標文件第四章評分方法和標準“統(tǒng)保示范項目實際推廣成效”項中要求要加蓋省或市級政府或相關部門公章指哪些層級公章? 答:主要是指?。ǖ厥校┘壵蚴。ǖ厥校┘墤惫芾?、金融保險監(jiān)管等安全生產(chǎn)責任保險工作牽頭或主管部門公章。 2、在招標文件第四章評分方法和標準“合肥市高危行業(yè)情況和安責險市場狀況分析”項中高危行業(yè)指哪些? 答:根據(jù)《合肥市推進安全生產(chǎn)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高危行業(yè)指主要是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yè)生產(chǎn)等高危行業(yè)領域。 3、在招標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四、報價要求”是否可以設置9%至12%報價區(qū)間? 答:不可以。 4、本項目如何有效防止投標人惡意低價行為? 答:為限制惡意低價行為,價格分權重僅設置為10%。如遇惡意低價,由評標委員會認定投標人的報價是否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是否有可能影響產(chǎn)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評標委員會會要求其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其投標將被認定為投標無效。 注: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供應商及時下載。 聯(lián)系方法: 單位: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 項目聯(lián)系人:劉工 電話:0551-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2020年04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發(fā)布日期:2020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