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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 包河區(qū)2020年不帶電交通設施日常養(yǎng)護維護
原項目編號: 2020BFBFZ0025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4月09日 17:30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包河區(qū)2020年不帶電交通設施日常養(yǎng)護維護答疑及延期公告
“包河區(qū)2020年不帶電交通設施日常養(yǎng)護維護”項目(項目編號:2020BFBFZ00255)答疑及延期如下:
1、本項目第三章采購需求中要求的“符合性審查業(yè)績”,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為“自2015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市政道路(或高速公路)不帶電交通設施應急維修養(yǎng)護項目業(yè)績(業(yè)績項目名稱中須含有:“交通設施應急(或交通設施養(yǎng)護或交通設施維修或交通設施處置)”字眼)”,業(yè)績證明材料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
2、本項目第四章評標辦法和標準“投標人業(yè)績業(yè)績”,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為“除符合性審查業(yè)績外:自2015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市政道路(或高速公路)不帶電交通設施應急維修養(yǎng)護項目業(yè)績(業(yè)績項目名稱中須含有:“交通設施應急(或交通設施養(yǎng)護或交通設施維修或交通設施處置)”字眼”字眼)。每提供1個得5分,滿分15分。” 業(yè)績證明材料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
3、本項目第四章評標辦法和標準“投標人管理體系認證”中,請問認證機構頒發(fā)有效期內的認證體系證書,是否予以認可?
答:須為“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認證機構頒發(fā)的有效期內的①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②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③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才予以認可,且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4、本項目第四章評標辦法和標準“擬為本項目配置設備”中,請問如“護欄清洗車”為租賃,是否予以認可?
答:予以認可,且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本項目第四章評標辦法和標準“人員配備”中“3、其他技術人員(除項目經理及工程技術負責人外)”的設置,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為“3、其他技術人員(除項目經理及工程技術負責人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交通工程或公路工程)專業(yè)初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每提供一個1人得1分,滿分3分。”
6、原招標文件獲取時間截止到“2020年4月9日17:30”,現延期到“2020年4月16日17:30”;
7、原招標文件答疑時間截止到“2020年4月13日17:30”,現延期到“2020年4月17日17:30”;
8、原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為“2020年4月22日9:30”,現延期到“2020年4月28日9:30”;
9、開標及投標文件遞交地點為: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要素交易市場A區(qū)(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3樓8號開標室。
注:(1)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項目實施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投標文件實施網上遠程解密,投標人無需前往開標現場。
(2)疫情期間,各市場主體均應當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間交易服務指南》(官網鏈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謝謝理解、支持。
(3)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人及時下載。
聯系方法:
單位:安徽省政采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
項目聯系人:李工
電話: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發(fā)布日期:2020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