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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2018年瑤海區(qū)中小學午間集體用餐配送膳食采購
原項目編號:2018FYCZ351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0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2018年瑤海區(qū)中小學午間集體用餐配送膳食采購(第1包)答疑公告 “2018年瑤海區(qū)中小學午間集體用餐配送膳食采購” 第1包:合肥市和平小學、合肥市和平小學東校等8所學校午間配餐服務項目(項目編號:2018FYCZ3512)答疑公告如下: 招標文件第四章評分辦法“投標供應商業(yè)績”評分標準中第2條要求“除符合性審查要求的業(yè)績外,自2015年1月1日以來具有中小學單餐實際供應人數(或份數)(用A表示)配送經營項目業(yè)績情況由評標委員會進行評分:(1)1500≤A<3000,得2分;(2)3000≤A<6000,得4分;(3)6000≤A<12000,得6分;(4)12000≤A<18000,得8分;(5)A≥18000,得11分。”,如投標供應商與教育體育局簽訂的為整體合同,未與各個服務配送學校簽訂單個合同,但在與教育體育局簽訂的整體合同中有體現投標供應商所服務配送的具體學校名稱,所以針對此項業(yè)績,投標供應商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供應商與教育體育局簽訂的整體業(yè)績合同掃描件,并附相應的各個配送服務學校的單餐供應人數證明材料,請問是否給予認可? 答:如投標供應商未與各個服務配送學校簽訂單個合同,針對此項業(yè)績,投標供應商在投標文件中同時提供下列證明材料:①投標供應商與教育體育局簽訂的整體業(yè)績合同掃描件或影印件;②相應的各個配送服務學校的單餐供應人數證明材料(如配送學校師生午餐配送簽收單或師生午餐費轉賬單或發(fā)票)并加蓋各個配送服務學校公章及教育體育局公章。 注: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供應商及時下載。 聯(lián)系方法: 單位:安徽省政采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 項目聯(lián)系人:李工 電話: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