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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北城地區(qū)綠化提升“511”及縣城綠化提升PPP
原項目編號:2017ZCCZ4236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26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北城地區(qū)綠化提升“511”及縣城綠化提升PPP項目答疑公告 “北城地區(qū)綠化提升“511”及縣城綠化提升PPP”項目(項目編號:2017ZCCZ4236)答疑公告如下: 請問上市公司能否采用 2017 年度最新在交易所公開披露的財務報表及數據作為滿足申請人資格中第4條的要求? 答:不能采用,按資格預審文件要求執(zhí)行,申請文件中須提供經審計的2016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或影印件并加蓋第三方審計機構公章,提供的財務報表須反映出申請人的凈資產規(guī)模及資產負債情況。 注:此公告視同資格預審文件的組成部分,與資格預審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申請人及時下載。 聯系方法: 單位:安徽省政采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 項目聯系人:李工 電話: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
三、附件